不要再玩開心農場了!!因為我發文啦!!!
有時候當我打完一篇文章時,我會想真的要發嗎?但最終還是發了,導致我覺得我的身價一直降低,有些人可能覺得這個人看照片還很ok,但看了文章之後…..愛罵髒話、好吃、懶做、又好色,如果你真的就這樣覺得我是這種人的話那你真的錯了。
但我沒想過要改變,因為有些文章妳縱然明知不能打,也是非打不可的。
我想了很久才決定要打這篇的,因為這個內容也算是一個秘密,除了一些跟我比較要好或是我覺得我想把我的秘密分享給他知道的人,但是內容會有所保留,有些沒講到的事情,知道的人別爆料啊!
因為之前那篇「關於我的前女友」反應異常的好,就連前女友跟前前女友都因為我這個前男友、或前前前男友、或前前前前前前男友人太好的關係來留言了,所以我決定在推出一篇「關於我的前前女友」,極為聳動的標題,曠世巨作。
依照慣例,一開始當然要先嗆一下對方…
之前我生日前一個禮拜的某一天,我被的簡訊聲吵醒了,我一看原來是前前女友傳來的,上面說:「生日請你吃飯?」
我不是在唬爛,我本來想照下來的,但是我換新手機,那簡訊還在舊手機裡面,我懶得去把它打開。
有人要請我吃飯我當然毫不猶豫的答應,結果到了生日前兩天我用 MSN 在問他一次....
小皓: 星期二有要嗎?
♥ LINDA: 有事
♥ LINDA: 有事
小皓: 所以不要了
♥ LINDA: 禮拜三?
小皓: 明天呢
小皓: 我中午就放學了
結果咧?結果就不回我了!幹,都騙子,我想吃個免錢飯都不行,阿你們都以為我好欺負隨便耍我?要不是我剛好那段時間已經不約而同的被放鴿子兩次了,已經習以為常,不然我還會打一篇文章給妳?想的美。
老實說我跟這前前女友在一起的事情已經是兩年前了,對!那時候還是變形金剛上映的時候,我還有跟她去電影院看,如今變形金剛第二集也上映被我看完了...
暑假的某天,不知道是我還她以教電腦之名,來到了我家,這真的是我第一次帶女生回家,但那時候我真的沒想過帶回家之後有要幹嘛,我也是算準家裡今天沒人才敢做出這個決定。
可是當我回到家的時候,我打開防盜器發現燈是熄的,這就代表防盜器被人關掉了,也就是說有人在家,幹!我爸在家!!!!!當然我沒有這樣大喊。
我一直覺得我家這個防盜器真的很實用,才不會發生羊入虎口這種事情。
於是我就說:「應該是我爸中午沒事才剛好回來,我們先去一樓坐一下」
一坐我也不知道坐了多久,中途還故意打家裡電話回家看看我爸還在不在,後來就真的等到我爸出去的時候,彷彿一切就在我的掌控之中!
到家了,在房間了,電腦教學時間好像也隨便帶過去而已,其實自從那次之後我就有一個名言:「男女之間共處一室很難不發生關係」,直到今年暑假我才發現原來我錯了,錯的離譜。
有些事你縱然明知不能做,也是非做不可的。
對,就在快要做那些明知不能做,也是非做不可的事情時,我突然聽到門的聲音,這下可好了,我爸回來了,我馬上從(床上?)跳起來,該躲哪?先躲門後面,我爸還剛好過來在門口跟我說話,也就是說我前前女友跟我爸相隔的距離只有幾十公分而已,他們只隔了一道門啊!!!我故做鎮定、臨危不亂,回答了幾句我爸終於走了,不是走出門是還在家,我知道今天我爸在也不會出門,我的心很亂,這是前所未有的危機。
我知道躲門後面也不是辦法,一定會被發現,我也發現躲門後面也是有縫可以看到有人在那邊,我不知道我爸剛剛到底有沒有看到,或許他看到了裝沒看到,如果真的是這樣,父子倆都在演戲。
說實在的,我房間幾乎全是破綻,躲哪都不行,這時我就想到我以前在家教班玩躲貓貓不都躲衣櫃嗎?躲衣櫃絕對不會被發現,我爸也不可能開我的衣櫃,就算他開了也可能當場被嚇到昏倒。
衣櫃裡面很悶又很熱,而我竟然在那邊玩電腦,我那時真的覺得很對不起她,我也是逼不得已啊!不過我玩電腦真的沒什麼心情在玩,我在想我等一下到底要怎麼把我前前女友從家裡弄出去。
而在我玩電腦時,家裡的狗真的很白目,一直在看衣櫃,叫牠不要看還是在看,這就告訴我們,家裡如果有狗,要藏人的話要更加的小心。
中間我爸還拿了他煮的稀飯來給我吃,我記得我有問我前前女友要不要吃,我吃一半剩下的給他吃,但我記得她好像說不要還怎樣的,我就毫不留情把全部的稀飯都吃光了,之後她才問我:「不是有稀飯嗎?」這是在搞笑嗎?
我知道我爸在晚上九點多的時候會回到房間看電視,這是我唯一的機會,我很小心,因為我爸房間就在我房間對面,所以一走出去就很有可能會被我爸看到,我在找最佳的機會,所以我先出去把大門輕輕的打開,這樣等等出去時才可以無聲又最快的速度離開,當然我不能跟他一起出去,這樣我爸就會起疑心了。
回到房間,一個深呼吸,兩人迅速的從房間走到大門,一切都比想像中的還要容易,但回想起來,在這幾個小時中是我這生中最惶恐的時候。
故事說到這裡,是不是有人會問:「為啥我第一次不是給前前女友而是給前女友?」
嗯.....
干你屁事!!!!!!!!!
還有啊!目前已經是前女友系列的最後一集了,沒有前前前女友了,我想打也打不出來,我覺得這個系列會一直持續下去吧!
我已經可以想到如果我以後交女友又分手,她一定會說:「我也想要有一篇前女友的文章」
不用說我也會打的,我要砲死前女友。